鄂建辦〔2016〕30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城管委(局)、房產局、園林局,武漢市水務局:
為落實省安辦《省安委會關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做好國慶節期間和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鄂安〔2016〕16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省住建領域“十·一”國慶期間和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抓好安全生產
近期,我省連續發生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帶來了嚴重損失。當前,我省正處于工程建設高峰期,災后重建任務繁重,惡劣氣候頻繁出現,安全生產形勢極為嚴峻。各地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梳理本地區住建領域安全生產的工作重點,制定國慶期間及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方案,統籌抓好建筑施工、城市運營、房屋使用、城鄉居民和農村房屋建設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對轄區項目全覆蓋、嚴查處,確保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平穩可控。
二、開展隱患排查,落實主體責任
(一)確保建筑施工安全。各地要嚴格督促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監理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打非治違”和建筑施工專項整治的工作要求,對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機械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和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加強監管,對鋼管、扣件、安全網等安全構配件開展嚴格排查整治。對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工地要加強安全檢查,嚴格排查臨街施工圍墻、防護設施及懸掛物。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整改,對企業無資質、人員無證上崗、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無方案或未經驗收先行施工、違規使用建筑起重機械和存在重大隱患的施工項目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對未辦理施工許可證且未納入安全監管的施工項目要堅決停工,并要向當地人民政府主動報告,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二)確保城市運營安全。一是保證安全運行。要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安全狀況的檢查,落實城市燃氣、供排水、污水及垃圾處理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項目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應急準備。二是保證安全使用。對城市市政道路和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的完好性和通行能力摸底排查,確保使用安全。三是確保景點安全。要加強對公園內各類游樂設施和重要景區內橋梁,隧道、索道、滑道等重要設施進行安全排查整治,強化對重點部位和關鍵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嚴禁設備設施帶“病”作業,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運營。四是確保組織安全。對公園廣場、重要景區、車站、碼頭、接待中心、游路狹窄區域等游客集中或地形復雜的地段,要組織專門力量,會同當地公安、武警等部門加強安全執勤和組織領導,做好節假日期間、惡劣天氣條件下游客疏導和分流。五是加強暴突防范。認真落實城市供氣、供水、橋梁、軌道交通、風景名勝、公園等市政公用行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發生暴突事件。
(三)確保房屋使用安全。一是要繼續扎實開展老舊危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排查建筑年代較長、建筑標準較低、嚴重失修失養的居民住宅,督促房屋產權人及時有效處理安全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堅決杜絕房屋垮塌事故發生。二是加強既有房屋附屬設施安全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消防等公用設施設備與公共通道、地下空間等部位的日常巡查和維修保養管理,加強既有房屋室外廣告牌、圍墻、空調機架、玻璃幕墻等安全隱患排查,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房屋安全使用應急管理機制,保證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三是確保電梯使用安全。督促物業單位落實《湖北省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建立日常電梯安全使用、維保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機制。督促使用單位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電梯處于安全運行狀態。
(四)確保農房建設安全。嚴格執行國務院《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規定,確保農房選址安全性;加強農房設計安全管理,對不符合安全設計要求的房屋堅決予以取締或停建。在建房施工過程中工匠與原材料的選擇上,鄉鎮級村鎮建設管理機構,針對性地開展農村建筑市場清理整治的活動,保障有資質的施工建設隊伍進入農村建筑市場,要加強農村工匠質量、安全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升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強化監督執法,落實應急處置
各地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臺帳,實行隱患登記和銷號制度,查出一起登記一起,整改完畢銷號。對可能導致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必須依法依規從速從嚴處理。
各地要加強值班值守,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通訊聯絡暢通。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的預測和預警機制,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要密切關注安全生產網絡輿情動態,積極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請各市州根據責任分工,9月30日前,將國慶期間及第四季度安全生產工作方案,10月8日前,將“十一”節日期間安全生產簡要情況報送省住建廳安委會辦公室(郵箱:25120358@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