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文〔2016〕71號
各縣市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市場行為,提高項目經理等建筑工程各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意識,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市住建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2016年下半年建筑市場行為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和范圍
本次檢查采取“四不兩直”、“雙隨機”的方式對全市在建建筑工程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年初以來被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責令停工整改的項目;因拖欠工程款等原因被投訴的項目;以及誠信分低于65分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承建的項目。
二、檢查內容
1、建設項目報建情況。
2、項目發包承包情況、工程款支付情況。重點查處發包人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等違法發包行為、承包人轉包和掛靠等違法行為。
3、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到崗履責情況。重點檢查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驗收等關鍵節點到崗履責情況。檢查組將通過現場指紋比對核查項目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到崗情況。
三、時間安排
1、自查階段:10月15日至10月23日。全市在建工程參建單位對照檢查內容認真組織自查,按要求填寫自查表(見附表),并將自查后整理的受檢資料留存在現場項目部備查。
2、檢查階段:10月24日至11月25日,市住建委檢查組對西陵區、伍家崗區和點軍區在建工程進行檢查,11月28日至12月12日,對縣市區建筑市場行為檢查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每個縣市區抽查不少于2個在建工程項目。
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及縣市區住建局按照時間要求自行組織檢查,并于11月28日前將檢查情況報市住建委建筑業管理科。
四、相關要求
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按照通知要求,對本轄區內在建工程進行檢查,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在建項目參建單位要切實落實文件要求,認真組織自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項目部、執業人員各級職責落實到位。
檢查結束后,市住建委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并將檢查結果記入企業誠信檔案。對檢查發現項目經理和總監理工程師未履行責任義務的,將按照《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存在違法發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的,依法立案查處。
附件:建筑市場行為自查表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