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及個人:
為規范裝飾裝修過程中燃氣設施安裝、改造行為,防止和減少燃氣安全事故,依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和《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裝飾裝修企業及裝修人不得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內燃氣設施和燃氣計量裝置,不得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接地引線,或者其他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
二、從事燃氣設施安裝、改裝、維修和拆除活動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實施;企業可向市住建委城建科申請相關資質;
三、推薦使用新型安全的防脫落燃氣金屬波紋軟管,逐步淘汰傳統橡膠軟管,但不得強制安裝。
宜昌市城市節約用水和燃氣管理辦公室
宜昌市建筑裝飾裝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