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裝協〔2018〕4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試行)》( 宜裝協[2015]2號)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開展“2017年度宜昌市建筑裝飾工程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評選時間:2018年6月1日至6月28日。
三、申報區域:宜昌市主城區(含高新區)及各縣市。
四、申報范疇:申報項目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期間內竣工并驗收合格的各類公共室內外建筑裝飾工程、古建筑、保護性文物建筑的修復性建筑裝飾工程和紀念性建筑裝飾工程、建筑幕墻(含玻璃、石材、金屬幕墻)工程。
五、評審方式:由市建筑裝飾協會組織專家對申報的項目資料進行審查并對實體進行核查。
六、獎勵:對符合《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試行)》評審條件并符合實體核查要求的工程,由市建筑裝飾協會授予“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獎;企業獲獎情況將按照《宜昌市建設工程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七、本次申報組織工作由市建筑裝飾協會技術委員會負責,聯系人:劉青正 聯系電話:0717—6448910。
附:1、《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試行)》
2、《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申報表》
宜昌市建筑裝飾協會
2018年3月30日
附件下載:宜昌市優質建筑裝飾工程評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