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住建〔2015〕134號
夷陵區住建局、猇亭區住建局、高新區建管辦、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確保城區建筑工地有效應對大氣重污染,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昌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通知》(宜府辦發﹝2015﹞49號)的總體要求,特制定《宜昌市建筑工地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11月24日
宜昌市建筑工地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宜昌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通知》(宜府辦發﹝2015﹞49號)要求,為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揚塵治理,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護市民身體健康,特制定《宜昌市建筑工地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丶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宜昌市城區(包括夷陵區、西陵區、伍家崗區、點軍區、猇亭區和宜昌高新區)范圍內大氣重污染時建筑工地的應急預警和處置工作。
二、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市住建委成立以主任吳剛為組長,副主任湯凱、工會主任葉幫斌為副組長,相關職能科室和站辦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領導小組,委辦公室負責應急預案的發布,建筑業管理科負責日常工作,吳鏑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按照市大氣重污染應急辦公室發布的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及時啟動預案,我市城區各住建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落實建筑工地空氣重污染應對措施。
三、應急分級
大氣重污染預警信息由市大氣重污染應急辦公室統一發布。按照環境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空氣污染程度、大氣重污染持續時間和影響范圍,將大氣重污染預警級別由輕至重分為Ⅲ級、II級、I級,分別用黃色、橙色、紅色標示。
四、應急措施
(一)Ⅲ級預警(黃色預警)響應措施
施工單位應停止建筑、拆房、市政、綠化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工程渣土運輸)。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對站內堆放的散體物料全部進行覆蓋。施工單位應嚴格落實《關于提高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文明施工標準加強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2015﹞84號)文件精神,采取嚴格有效的覆蓋措施、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控制。
(二)II、I級預警(橙色、紅色預警)
在實施Ⅲ級應急響應有關措施的基礎上,施工現場實施更嚴格的強制性揚塵污染減排措施,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減少室外作業內容。
五、應急響應
(一)及時掌握空氣污染形勢。市住建委建筑業管理科每日及時通過中國宜昌網、市環保局網站、市氣象局網站、官方微博等網絡媒體和電視、廣播、報刊等途徑關注空氣質量日報、預報,并及時與委辦公室溝通。
(二)迅速響應。接到市大氣重污染應急辦公室應急通知后,委辦公室立即組織啟動應急預案,建筑業管理科及時通知各站辦、夷陵區住建局、猇亭區住建局、葛洲壩基地管理局和高新區建管辦,由市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市建筑市場管理站傳達到所轄施工現場,按要求迅速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加強檢查。各區住建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加大對施工現場揚塵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項措施,并將檢查情況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三)加強聯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施工單位要加強聯絡,確保及時妥善處理事故現場揚塵污染突發事件,避免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六、 檢查和執法
市住建委開展各類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檢查和執法工作,空氣重污染預警啟動期間,市住建委派出督查檢查組對各施工現場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市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日常檢查。